2012保荐人考试《证劵综合知识》练习题(5)

2012年10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考试网 点击量:

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乙不做表示,丙不同意转让但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2/3以上同意

E.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乙,但须经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答案:BCDE

解析: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3.王某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下列有关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如果经过董事会同意的,王某可以从事以上的活动

D.甲公司可以决定撤销王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人归入本公司

E.王某代理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答案:AB

解析:《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人应当归公司所有。

4.甲、乙、丙于200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E.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按其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答案:ABD

解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B.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不得兼任监事

C.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监事,但不得兼任经理

D.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和监事

E.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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