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离柜开户变“新招” 传统经纪业务面临变革

2012年09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点击量:

记者获悉,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的《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开立指引》已经完成初稿,不日将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指引》的最大亮点,是拟允许投资者“离柜”开户,即客户不必亲临券商营业网点完成开户流程。

该指引的草拟,意味着券商非现场开户业务的推出进入快车道,业内人士指出,非现场开户政策一旦正式执行,将对整个券业产生重大影响,券商传统的经纪业务面临着一场重大变革。

允许投资者非现场开户

非现场开户是券商多年来反复呼吁的一项政策,但直到今年上半年,监管部门才有所松口。在5月份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上,证监会明确表示支持券商推行非现场开户业务。

《指引》拟允许投资者“离柜”开户,即客户不必亲临券商营业网点完成开户流程。到目前为止,这种做法被视作违规。

《指引》拟定,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可临柜或离柜开立。其中,离柜开户是指客户未亲临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而开立资金账户的开户方式,离柜开户分为“见证开户”或“网上开户”两种模式:见证开户是指由证券公司开户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面见客户,并通过证券公司网络或单机版见证开户系统为客户开立账户;网上开户由客户通过证券公司网上开户系统自助开立账户。

见证开户与网上开户

《指引》拟定,见证开户方式下,券商应至少派出两名工作人员,一名为见证人,另一名为开户协助人员。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应向拟开户投资者出示工作证件,告知客户其身份。见证人应负责办理开户全部工作,开户协助人员除见证外,还可进行扫描等辅助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见证人不得对本人营销的客户进行见证。

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应制定相关制度对见证人、开户协助人员的资格管理予以规范。见证人、开户协助人员均应具备有效的执业证书,见证人还需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并通过相应的见证开户培训、考核。

在网上开户方式下,证券公司应要求客户通过网上开户系统选择开户营业网点。如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件地址及客户进行身份验证时提供的银行卡所属地与拟开户营业部均不在同一监管辖区,客户应通过传真、送达、邮寄等方式提供暂住证或其他相关地址证明材料(如三个月以内成功寄送至现地址的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的收费单据或银行账单等),对无法提供的,证券公司不得为客户办理网上开户业务。

《指引》还要求,证券公司对客户提供证明材料存疑的,可通过技术等辅助手段予以进一步核实,如核实客户手机号码或IP地址归属地与拟开户营业部所属监管辖区是否一致等。

传统经纪业务面临变革

业内人士认为,非现场开户的快速放行,将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券商原有的以营业部为核心的经纪业务体系。目前,国内券商营业部数量参差不齐,最多的达200多家,最少的仅几家。如果放开非现场开户,大型券商与小型券商的经纪业务上的巨大差距会有所减少,营业部数量不再成为评判券商经纪业务强弱的唯一指标。非现场开户短期内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券商经纪业务的竞争,券商将被迫在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服务产品上下苦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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